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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承法规

洛阳律师普法:哪些房产可以继承?

来源:洛阳继承律师

  1、单独所有

  即指公民个人拥有房产的完全产权,在此情况下,房屋的继承比较简单。该公民的继承人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,没有遗嘱的,按法定继承。

  2、共同共有

  一般存在于家庭关系中,如夫妻共有房屋、家庭共有房屋,在此情况下,在公民死亡后,先要将该房屋属于共有人的部分刨除,剩下死者所有的部分作为遗产,由死者的相关继承人继承。

  3、按份共有

  和共同共有不同的是,按份共有中,死者对房屋拥有产权的份额在生前即是确定的,死后,只有这部分份额。比如房屋的三分之一、二分之一,属于死者的合法遗产,由死者的继承人继承。比如,该房产是兄弟之间购买的,购买时支付的金额不同,兄弟之间按照出资金额占房屋全款的比例按份共有房屋。其中一个兄弟去世,他的继承人只能继承死者所占有的房屋份额。还有一些夫妻,在婚姻存续期间就约定财产的具体份额,比如约定房屋丈夫占40%,妻子占60%,同样,一方去世后,其继承人只能继承属于死者的份额部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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